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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人車路法強化大車行車安全 刊載者:周倪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5/05/18

立法委員周倪安今天(5/18)表示,針對「大車行車安全」必須強化駕駛人、用路人的法治教育,車輛、業者的有效管理,擴大建設道路面積、道路重新規劃、危險路段的警示號誌,以及交通執法強度,才能改善交通環境,降低肇事傷亡,亦即必須就人、車、路、法四大因素強化交通安全。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上午舉辦「大車行車安全管理」公聽會。周倪安認為,大行車由於車輛體積龐大,一旦發生事故就會造成嚴重傷亡;生命是無價的,政府有關單位應善盡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責任。所以,大型車安全管理非常重要,需要政府、業者、駕駛人三方面努力。

周倪安指出,根據交通部資料統計,大型車輛數有20萬9392輛;其中,大貨車(含曳引車)16萬3792輛、遊覽車1萬6180輛、營業大客車1萬5357輛、砂石車1萬4063輛。根據警政署統計,大型車交通事故,101年有4786件(225人死亡)、102年有5086件(221人死亡)、103年有5583件(196人死亡),近三年來,雖然死亡人數遞減,但事故發生數與受傷人數卻有增長的趨勢,值得重視。

周倪安強調,發生交通事故,最主要還是人為因素所造成,其次為車輛狀況、重大天候影響。因酒駕、超速、疲勞駕駛、駕駛疏失、不遵守交通規則等,讓交通事故居高不下;所以,教育駕駛人守法,要求業者善盡自主管理之責,警察加強執法、聯合稽查,加重刑責、罰則等,相關主管機關應研擬修法的可行性與必要性。此外,道路規劃是否妥當、路面品質是否良好也應一並列入考慮,才能全面有效提升整體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