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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倪安譴責警政署包庇警察犯罪 刊載者:周倪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5/10/01

去年318學運期間,立法委員周倪安在324遭暴警毆打成傷住院,今天(10/01) 周倪安出庭控告前行政院長、警政署長,並有二名南港分局警員作證,周倪安表示,根據內政部今年3月19日給國會的函文指出,「承認」本人在去年324凌晨遭警員拉進警察隊伍中,但檢視錄影畫面、訪查在場警員等,未能確認是何原因與係何人造成本人受傷?該案迄今超過一年半,警政署仍然包庇幾個不肖警察犯罪,為全國人民法治教育寫下最壞的示範

周倪安指出,內政部調查顯示,本人遭警察暴力打傷非常明確,但是查不出是誰施暴?根據資料顯示,103年3月23日19時30分許群眾破壞拒馬進入行政院區後,到3月24日0時18分警方執行淨空勤務,有近五個小時群眾、學生是和平靜坐的狀態,警方在同時間也採取柔性喊話勸離的行動。換言之,依當時情境,群眾已無暴力的跡象,同時更對警察也無危害之虞;但警察在驅離過程中仍然使用警械對付手無寸鐵學生,尤其是女學生進行無情的毆打,甚至連身穿明顯背心標誌的國會女議員都不放過,本人遭打傷頭部、身體多處受傷住院一星期。「武裝警察對付手無寸鐵的女性施暴」,這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的最大恥辱。

周倪安表示,警察明顯違法使用警械,涉嫌蓄意殺人未遂等的犯罪事實相當明確,現任行政院院長毛治國在今年3月31日下午立法院院會,本人施政總質詢時回應「啟動去年324員警驅離失當」行政調查,而且現任內政部部長陳威仁、警政署署長陳國恩等首長在發現「新證據」後,應責無旁貸的調查涉案員警,否則就是涉嫌包庇犯罪以及涉嫌湮滅證據;但是內政部與警政署卻為了包庇幾個壞警察而犧牲七萬大軍全體好警察的形象,更讓少數害群之馬逍遙法外,不受任何行政懲處與司法追訴,還有公平、公道、公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