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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第4會期【院會】第12次會議 一、114年12月4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12月5日(星期五)院會報告事項處理完畢,同日改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同日上午7時起於議場進行院會及全院委員會簽到)。審查時,不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由各黨團各推派1人發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12月4日(星期四)下午5時30分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當次院會不進行國是論壇、不處理臨時提案;本次會議不再處理變更議程(含抽出動議)。
(二)全院委員會審查完畢,同日改開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並由各黨團各推派1人擔任投、開票監察員,領、投票時間為1小時,其餘相關投票事務工作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二、覆議案之處理結果: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部分條文覆議案,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者59人,超過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人數,本院原決議予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