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屆第5會期【院會】第16次會議
一、115年7月3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一)各黨團同意本日院會進行中央選舉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前,先處理討論事項所列一般提案。
二、同意權之行使事項
(一)沈淑妃未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不同意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
(二)蔡維哲、黃謀信均未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不同意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一)各黨團同意本日院會進行中央選舉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前,先處理討論事項所列一般提案。
二、同意權之行使事項
(一)沈淑妃未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不同意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
(二)蔡維哲、黃謀信均未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不同意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