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秘書處志願服務者招募簡章
為充分運用社會人力資源參與公共事務,提高來院參訪團體之服務品質,並落實以人民為主之理念,立法院竭誠歡迎您加入導覽志工行列,與我們一起為人民的國會努力。
一、報名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具有服務熱忱者。
二、報名方式:填具「立法院志願服務者報名表」,連同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郵寄至10051 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一號公共關係事務室收。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均可報名。
四、服務項目:立法院參訪團體導覽等相關事宜。
五、甄選、訓練及福利:
(一)甄選:報名後,經甄選面試合格擇優遴選若干人。
(二)訓練:自行上網完成志工基礎訓練課程計6小時。
(三)福利:志工按次計算服勤時間,每次4小時補助新臺幣250元交通及誤餐費;經授證合格者並享有意外事故保險。
六、相關事項請逕洽立法院林小姐(02-2358-5256)
一、報名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具有服務熱忱者。
二、報名方式:填具「立法院志願服務者報名表」,連同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郵寄至10051 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一號公共關係事務室收。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均可報名。
四、服務項目:立法院參訪團體導覽等相關事宜。
五、甄選、訓練及福利:
(一)甄選:報名後,經甄選面試合格擇優遴選若干人。
(二)訓練:自行上網完成志工基礎訓練課程計6小時。
(三)福利:志工按次計算服勤時間,每次4小時補助新臺幣250元交通及誤餐費;經授證合格者並享有意外事故保險。
六、相關事項請逕洽立法院林小姐(02-2358-5256)
下載
2025-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