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15年度報廢財產(含非消耗品)拍賣案
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14日
中華民國115年7月9日台立總字第1150900882號簽奉核准
主旨:公告「立法院115年度報廢財產(含非消耗品)拍賣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公告事項:
一、 本批標售:立法院奉准報廢財產一批(詳如拍賣清冊)。
二、 開標日期:115年7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31分。
三、 開標地點:本院群賢樓8樓801會議室。
四、 領標方式:請搜尋「立法院」-進入網頁後點選「關於立法院」-「業務服務」-「招標資訊」-「立法院115年度報廢財產(含非消耗品)拍賣案」下載投標單等文件,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資料。
五、 投標方式:投標文件須於115年7月28日上午9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下列收件地點:立法院總務處採購發包中心(10022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開標當日則請專人直接送達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開標現場,10022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逾期或缺件概不受理。
六、 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院承辦人詢問下列事項:
投標文件:總務處營繕科徐小姐,電話:(02)2358-5195。
現場勘查:總務處營繕科蘇先生,電話:(02)2358-5858#1492。
照片和拍賣清冊僅供參考,請務必親至現場估算價值和體積。
七、 履約方式:得標者應於決標日(含)起3日內繳付履約保證金,並於本案決標紀錄奉核後7日內至出納科繳交全部價款,始可辦理點交,否則本院得撤銷該決標,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八、 得標者需於繳清全部價款後10日內,至本案標售物儲存處運回標的物,由本院按現狀交付之(拍賣清冊僅供參考)。得標者處理該標的物時,需銷毀單位名稱及財產標籤。
九、 得標者依規定期限繳清全部價款並於點交標的物運走後,始申請退履約保證金(請檢附申請書和匯款帳號影本)。
十、 本公告未列事項,詳見投標須知或依相關法令辦理。
中華民國115年7月9日台立總字第1150900882號簽奉核准
主旨:公告「立法院115年度報廢財產(含非消耗品)拍賣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公告事項:
一、 本批標售:立法院奉准報廢財產一批(詳如拍賣清冊)。
二、 開標日期:115年7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31分。
三、 開標地點:本院群賢樓8樓801會議室。
四、 領標方式:請搜尋「立法院」-進入網頁後點選「關於立法院」-「業務服務」-「招標資訊」-「立法院115年度報廢財產(含非消耗品)拍賣案」下載投標單等文件,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資料。
五、 投標方式:投標文件須於115年7月28日上午9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下列收件地點:立法院總務處採購發包中心(10022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開標當日則請專人直接送達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開標現場,10022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逾期或缺件概不受理。
六、 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院承辦人詢問下列事項:
投標文件:總務處營繕科徐小姐,電話:(02)2358-5195。
現場勘查:總務處營繕科蘇先生,電話:(02)2358-5858#1492。
照片和拍賣清冊僅供參考,請務必親至現場估算價值和體積。
七、 履約方式:得標者應於決標日(含)起3日內繳付履約保證金,並於本案決標紀錄奉核後7日內至出納科繳交全部價款,始可辦理點交,否則本院得撤銷該決標,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八、 得標者需於繳清全部價款後10日內,至本案標售物儲存處運回標的物,由本院按現狀交付之(拍賣清冊僅供參考)。得標者處理該標的物時,需銷毀單位名稱及財產標籤。
九、 得標者依規定期限繳清全部價款並於點交標的物運走後,始申請退履約保證金(請檢附申請書和匯款帳號影本)。
十、 本公告未列事項,詳見投標須知或依相關法令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