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增訂第11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12條之6條文
「貨物稅條例」增訂第11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12條之6條文於108年5月24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修正重點包括民眾於實施期間內購買標示節能標章之電器類貨物,以及淘汰第1至3期之老舊大型柴油車並購買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新車且完成登記者,可享有減徵貨物稅優惠。
本法修正後可鼓勵民眾購買節能標章電器產品,俾短期內發揮提振景氣效果並鼓勵國內電器產業轉型。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調整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之實施期間及補助車種,可加速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減少行動污染源,改善空氣品質。
本法修正後可鼓勵民眾購買節能標章電器產品,俾短期內發揮提振景氣效果並鼓勵國內電器產業轉型。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調整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之實施期間及補助車種,可加速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減少行動污染源,改善空氣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