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第5條附表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第5條附表於108年5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方民意代表之健康檢查費,修正為地方民意代表檢具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單據核銷。
因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放寬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相關事項,本附表參照其修正可提高地方民意代表健康檢查之自主性及便利性,以期合理規範。
因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放寬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相關事項,本附表參照其修正可提高地方民意代表健康檢查之自主性及便利性,以期合理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