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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觀光條例修正第2條及第25條條文        「發展觀光條例」修正第2條及第25條條文於108年5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重點為修正民宿之定義,期使法規更加貼近觀光旅遊變動趨勢。
       本次修法,主要鑑於民宿係以在地生活與文化風貌分享為優勢,隨著觀光旅遊的國際化與市場供需的多樣化,民宿漸成為旅客的主要旅宿選項。為因應旅宿產業供需市場之變化,而予以修正民宿相關定義。故本條例修正後,應可有效推動我國旅宿產業品質提升,並營造更健全的觀光旅遊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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