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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法修正部分條文       「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08年12月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修法係為有效遏止廠商違規轉運中國大陸產品,改標以我國為產地,或申請及使用不實產地證明之違規行為;修法重點主要為強化明確規範、提高貿易法罰則中相關條文罰鍰額度及增訂檢舉獎勵制度以促進檢舉不法。
        本次修法可降低國際間對我洗產地之疑慮,維護我國整體產業利益及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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