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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條例修正第12條條文        貨物稅條例修正第12條條文於108年12月3日經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2次院會三讀通過。本次修正重點包括,至113年12月31日止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以及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的車輛,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免徵貨物稅。此外,衛生福利部和交通部先前已公告「到宅沐浴車」為特種車,長照給付也已包括到宅沐浴服務項目,爰亦將專供公共衛生使用的到宅沐浴車列入免徵貨物稅。
       本法修正後,將可透過貨物稅之減免,解決行動不便者交通問題,營造對身心障礙者和高齡者友善環境,並有助於持續推動落實空氣污染防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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