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23條之1條文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於108年12月1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修正重點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對早產兒、重病及其他危及生命有醫療需求之兒童,為維持生命所需之適用藥品及醫療器材,應建立短缺通報及處理機制。
       國內早產兒、重病及其他危及生命有醫療需求之兒童在藥品、醫材及手術所需專用器材常有短缺之困境。本法通過後,更能維護早產兒、重病及其他危及生命有醫療需求之兒童的基本生存權及醫療權。 
 

法案內容詳立法院法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