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法修正第15條條文
「教育會法第15條條文」於109年12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修正重點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將下修為18歲,將教育會之個人會員須「年滿20歲」之我國國民,修正為須「成年」之我國國民,俾與民法成年年齡修正接軌。
為保障青年之「結社權」,增進青年參與團體之權益,本法配套民法有關青年權益下修18歲而為修正,可增加青年權責並保障權益,促進參與公共事務,符合當前社會發展及國民期待。
為保障青年之「結社權」,增進青年參與團體之權益,本法配套民法有關青年權益下修18歲而為修正,可增加青年權責並保障權益,促進參與公共事務,符合當前社會發展及國民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