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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修正第15條之1條文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5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於109年12月29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0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次修正重點係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將有關「未滿20歲之人」修正為「未成年人」,有關成年年齡均依民法之規定。
       本條例修正後,與民法成年規定一致,將有助於法制之調和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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