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修正第5條條文
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於109年12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海洋研究院的主要任務為協助海洋委員會辦理海洋政策規劃、海洋資源調查、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產業及人力培育發展業務,定位為國家海洋智庫。本次修正重點主要為該院各中心主任原僅由具公務人員資格人員擔任,考量各中心主任需督辦上述該院核心職掌事項,需具有高度國際觀及海洋相關研究領域高階學能,爰修正為該中心主任得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聘任之,以雙軌人力進用,增加機關用人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