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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110年4月2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法係將《勞工保險條例》有關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予以整合,將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擴大納保範圍、保險效力從受僱開始生效、增加職災給付,並提高投保薪資上限及樓地板保障、新增照護補助、離職退保後才罹患職業病之補助、加強復工重建機制。
       本法通過後,以專法整合職災預防、補償以及重建,除了保護勞工,亦能分擔雇主補償責任風險,對職災勞工保障建立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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