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條例修正第6條條文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條例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於110年4月2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鑒於近年該局業務量大增,囿於編制員額有限,無法新增人力,造成業務與人力嚴重失衡,爰修正上開條文,增列編制員額技正34人、視察5人、秘書6人、專員3人、技士46人、科員5人,合計99人,並減列書記5人,增列技正5人,以符合用人需求。 法案內容詳立法院法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