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動物保護法修正第22條之1條文        動物保護法修正第22條之1條文於110年4月2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係為促進動物保護法中有關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寄養業者法規遵循之立法目的,新增應定期公開主管機關稽查之相關查核報告。
       對於繁殖場不當繁殖或非法繁殖場,恐有違害動物福利之虞,本次修法,增訂主管機關定期查核規定,除能提供民眾購買寵物時透明資訊外,亦能敦促業者遵循法令以達警惕之效果。

法案內容詳立法院法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