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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組織法修正第二條、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        「國防部組織法修正第二條、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於110年5月2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修正重點包括:國防部將掌理全民防衛動員政策建議及軍事動員準備方案之規劃事項,移由該部規劃於111年1月1日成立之次級軍事機關「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辦理;並將現行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參謀本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後備指揮部之動員機制、業務及人力予以整合,移由該署統籌運用。另將原隸屬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改隸國防部為直屬軍事機構。
       上揭條文修正通過後,將可建構後備動員合一及跨部會整合體制,使後備組織平時戰時結合及幕僚機制事權統一,以有效支援軍事作戰、災害防救,及提升國家資通電之不對稱戰力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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