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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組織法修正第九條條文        「司法院組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於110年12月2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修正重點為提昇行政效能,統整規劃法治教育、政策宣導之現有資源,爰增定第9條第10款「新聞及法治宣導處」,將現行司法行政廳職掌之「加強司法與社會多元對話方案之綜合規劃、推動及協調事項」,與發言人室之職掌整併由該處負責,以利業務推動。
       本次修法後,期能提升司法行政效率,正確傳遞司法政策與重大輿情即時回應,並因應「國民法官法」將於112年1月1日施行,積極推廣法治教育及政策溝通,全面加強司法與社會的多元對話,增進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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