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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組織法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組織法於110年12月2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下新設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部設數位產業署,主要掌理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之政策規劃與法規研擬,促進人工智慧、大數據、平台經濟、金融科技、其他跨領域數位創新、系統整合與垂直應用、軟體產品及數位服務、數位內容及資料經濟、數位相關產業國際交流與合作等事項。
       數位發展部設數位產業署,將因應科技日新月異進展及數位轉型需求,具體推動數位經濟發展,對於數位經濟相關產業進行輔導、獎勵及管理,可強化我國經濟發展之基礎。

法案內容詳立法院法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