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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修正部分條文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於110年12月28日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本案係配合科技部機關名稱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並考量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應統一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爰修正法律名稱、機關名稱及施行日期規定。
前揭法案通過後,除因應政策目標推動,未來將加強發揮跨部會協調功能,積極落實下列組織改制之效益,有效強化國家科技發展整體規劃。本次修法配合科技部機關名稱修正,修正監督機關名稱,並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董事、監事、主任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利益迴避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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