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修正第二條條文
「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於110年12月2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案係為配合行政院之規劃,政府資訊管理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分配業務移由數位發展部辦理,爰刪除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第10款所定「政府資訊管理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分配」之掌理事項,其餘內容未修正。
前揭條文通過後,將可由數位發展部整合全國各部會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及傳播等業務,統籌推動數位轉型之基礎工程及環境之整備,協助各機關落實數位治理,以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前揭條文通過後,將可由數位發展部整合全國各部會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及傳播等業務,統籌推動數位轉型之基礎工程及環境之整備,協助各機關落實數位治理,以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