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第六條條文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第六條條文」於111年1月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修正重點:於第6條增列第4項,將參謀總長服現役最大年齡,得由總統核定後,延長其服役年齡;惟以1年為限。
參謀總長承國防部長之命令,負責軍令事項、國防資源分配及執行軍隊之指揮事項等,為我國重要之軍職棟樑;其責任重大且養成不易。上揭條文修正通過後,將有利重大國防政務之推動及軍事整備之延續。
參謀總長承國防部長之命令,負責軍令事項、國防資源分配及執行軍隊之指揮事項等,為我國重要之軍職棟樑;其責任重大且養成不易。上揭條文修正通過後,將有利重大國防政務之推動及軍事整備之延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