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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        「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於111年4月1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條例係依《太空發展法》第4條規定,設置專責的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除延續執行現行太空計畫與科研業務外,有效整合產、官、學及研等資源,進行太空科技研發與技術移轉及加值應用、促進太空科技國際合作及交流、協助推動太空產業及技術升級輔導、進行太空事務相關法制研究、辦理國家發射場域相關業務、辦理發射載具與太空載具登錄及發射許可審查業務。
       本條例制定通過後,賦予太空中心更多協助政府推動日益蓬勃發展的太空產業與人才培育等太空事務相關事項,有利於提升我國在全球太空科技領域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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