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於111年5月30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法以「醫療事故即時關懷」、「醫療爭議調解先行」、「醫療事故預防提升品質」為原則,制定重點包括建立醫療爭議公正第三方專業評析、醫療事故即時關懷及醫療爭議調解先行機制、醫療事故預防提升品質制度等。
本法制定後,將有助於解決醫病雙方面對醫療爭議處理之困境,並建立醫事機構在醫療事故發生時儘速向病人等溝通、說明之機制,俾利後續調解程序之進行,以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提升醫療品質。
本法制定後,將有助於解決醫病雙方面對醫療爭議處理之困境,並建立醫事機構在醫療事故發生時儘速向病人等溝通、說明之機制,俾利後續調解程序之進行,以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提升醫療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