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修正第四十五條條文
工會法修正第45條條文於111年11月15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7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次修正重點包括:針對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若有不當勞動行為影響、妨礙工會運作及自主性等情形,提高罰鍰處分,並增訂公布違法雇主名稱等影響名譽之處分。
本法修正施行後,將有助於抑制雇主進行不當勞動行為,並強化維護勞工應有之集體勞動權利。
本法修正施行後,將有助於抑制雇主進行不當勞動行為,並強化維護勞工應有之集體勞動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