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於111年12月9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1次會議三讀通過。
為解決政府機關對於長期錄取不足額考試類科需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才的迫切性,於兼顧考試用人及彈性用人政策下,適度鬆綁專技轉任制度。本次全文修正後對於吸引具民間工作經驗之專技人才更具誘因,增訂政府機關置公職律師、公職建築師及各類公職專技人員職務之法源依據,落實多元人才進用政策。
為解決政府機關對於長期錄取不足額考試類科需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才的迫切性,於兼顧考試用人及彈性用人政策下,適度鬆綁專技轉任制度。本次全文修正後對於吸引具民間工作經驗之專技人才更具誘因,增訂政府機關置公職律師、公職建築師及各類公職專技人員職務之法源依據,落實多元人才進用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