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並修正部分條文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並修正部分條文於112年1月10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5次院會三讀通過。本次增修係針對數位及網路新興犯罪,同步增修中華民國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本條例等四部重要法律相關規定,以保障兒童及少年免受數位及網路性暴力犯罪之傷害。
本次增修重點包括:同步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犯罪行為定義與刑法一致;課予網際網路業者限制瀏覽、移除、比對、下架不法性影像及保留犯罪網頁、嫌疑人個資及網路使用紀錄至少180日之義務;加重處罰嚴懲拍攝、製造、散布、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得沒收不法行為所得支配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擴大境外犯。本條例增修後,可有效嚇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加害人運用數位科技之犯罪行為,維護兒童及少年之身心健全發展。
本次增修重點包括:同步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犯罪行為定義與刑法一致;課予網際網路業者限制瀏覽、移除、比對、下架不法性影像及保留犯罪網頁、嫌疑人個資及網路使用紀錄至少180日之義務;加重處罰嚴懲拍攝、製造、散布、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得沒收不法行為所得支配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擴大境外犯。本條例增修後,可有效嚇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加害人運用數位科技之犯罪行為,維護兒童及少年之身心健全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