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防治法修正第八條條文 癌症防治法修正第8條條文於112年4月11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6次會議三讀通過。有鑑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組織法已三讀通過,科技部已改制為政策統合性質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然癌症防治法第8條之文字仍未更新,爰修正癌症防治法第8條條文。本法施行後,可明確業務權責,俾利癌症防治政策委員會順利運作。 法案內容詳立法院法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