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考選部組織法
考選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於112年4月28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三讀通過。
因應人工智慧時代來臨,以及少子女化與私部門人才競爭等多面向之嚴峻考驗,本次修正增訂該部職司公務人才招募及國家考試數位發展及資通安全防護事項;又為精進試題品質與測驗技術發展,增訂聘用具測驗評量專長之研究人員3人至7人。並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8條規定,準用該法所定機關組織法規名稱、應定事項、重要職務設置、內部單位等規定。上開修正有助於提升考選部業務功能,具備擢才所需之機動性與應變韌性。
因應人工智慧時代來臨,以及少子女化與私部門人才競爭等多面向之嚴峻考驗,本次修正增訂該部職司公務人才招募及國家考試數位發展及資通安全防護事項;又為精進試題品質與測驗技術發展,增訂聘用具測驗評量專長之研究人員3人至7人。並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8條規定,準用該法所定機關組織法規名稱、應定事項、重要職務設置、內部單位等規定。上開修正有助於提升考選部業務功能,具備擢才所需之機動性與應變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