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法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法於112年5月9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0次會議三讀通過。環境部下設氣候變遷署,辦理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業務。本法制定後,有助於強化我國氣候變遷各項政策擬定推動及執行,並因應國際碳關稅及供應鏈減碳趨勢,加速推動碳定價,強化碳盤查機制,以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 法案內容詳立法院法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