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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國家環境研究院組織法 國家環境研究院組織法於112年5月9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0次會議三讀通過。環境部下設國家環境研究院,辦理環境研究、檢測、鑑識、認證機構管理及人力發展業務。本法制定後,有助於擴增環境治理、氣候變遷及資源循環研究之量能、精進檢測機構管理,並使人才訓育及環境教育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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