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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修正第二十條條文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修正第20條條文於112年5月16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三讀通過。修正後條文規定放寬同性婚姻關係雙方當事人得共同收養子女,包括一方收養他方養子女及共同收養第三人子女,不限於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使其與異性婚姻關係當事人享有相同收養子女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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