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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 旨揭條文於112年5月16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三讀通過,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漁業署管理範圍遍及陸域、經濟海域及公海,業務層面涵蓋涉外事務、國際合作、漁業(含漁民)組織管理、產業輔導、人船動態、資源養育、外籍漁工聘僱及管理等,本組織法通過後,期許透過制定並落實執行宏觀且具前瞻性之漁業政策,能有效發揮行政效率、解決漁業相關問題,並與國際組織多元化交流,確保我國漁業之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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