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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組織法 旨揭條文於112年5月16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三讀通過,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農田水利署職掌農田水利設施管理、灌溉水質維護管理、農田水利法規範之灌溉秩序維護、灌溉水質污染取締公權力及原非屬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農地之灌溉等事務,本組織法通過後,期能落實政府重視農業灌溉用水、水利事業發展及照顧農民福利之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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