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經濟部組織法
經濟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於112年5月16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法修正施行後,新設「商業發展署」;現行礦務局及中央地質調查所整併為「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其餘8個三級機關均由原機關改制,計有「產業發展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國際貿易署」、「能源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水利署」、「智慧財產局」及「標準檢驗局」;有助於經濟部主管全國經貿行政及經濟建設事務,強化政策功能與落實行政管理一元化,並因應商業型態推陳出新及相關輔導需求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