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於112年5月16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三讀通過。原經濟部工業局改制,移入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工廠管理輔導業務,辦理產業政策之規劃與推動、產業管理及發展業務,並移出產業園區業務。本法制定施行後,有助於帶領臺灣工業創新升級、轉型,積極輔導廠商強化經營體質,提升產業政策法規研擬、產業管理及監督、產業創新及研發輔導、產業永續及減碳調適、產業安全衛生及資源循環與再生及工廠管理之輔導。 法案內容詳立法院法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