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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於112年5月16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三讀通過。經濟部設智慧財產局,主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提供法律保障。本法制定施行後,將有效提升專利審查效能,係參考美、歐、日、韓等國專利局組織結構而設置2 個專利審查組,負責各類別專利案件之初審;設置專利爭議審查組辦理行政救濟相關業務;並設專利行政企劃組整合審查輔助業務。

法案內容詳立法院法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