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於112年5月26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法制定為健全國家公園保育體系及永續發展,於內政部設國家公園專責機關,強化民眾對國家公園保育理念的認同;藉由國家公園組織位階提升,整合全國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海岸系統等整體性環境治理,並與國際保育接軌,再透過內政部所屬地政、警察、消防及空中勤務等單位的合作支援,強化國土保安及遊客安全效能,並有效爭取國際保育空間能見度。 法案內容詳立法院法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