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
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於112年11月10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7次會議三讀通過。其制定重點為因應1年兵役役期調整,爰將服兵役義務之男子服役期間視為個人職涯一部分,由國家為役男提繳退休金,以累積其職涯退休所得,嗣其退伍、退役後任職各職域,得依各職域退休(職、伍)資遣撫卹法令辦理退休金或年資銜接。
本條例通過後,可使役男退伍、退役後與各職域退撫制度順利銜接,增進服義務役兵役者之退休權益。
本條例通過後,可使役男退伍、退役後與各職域退撫制度順利銜接,增進服義務役兵役者之退休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