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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組織法修正第三十二條條文        立法院組織法修正第32條條文於112年12月18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2次會議三讀通過。修正重點係增訂立法院每年應編列預算補助公費助理實施健康檢查及文康活動費用,並自114年1月1日施行。本法修正施行後,有助於提升公費助理身心健康,完備國會助理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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