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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刑法修正第五十四條條文        陸海空軍刑法修正第54條條文於112年12月18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2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法修正重點擴大處罰毒駕行為,包括增訂施用毒品之行為,以尿液經檢驗判定陽性為標準等,以遏止毒駕之行為。
        本法之修正可將毒駕行為執法標準明確化,並採取全面處罰之法律規範,以保障國家軍事及社會大眾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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