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修正第五十四條條文 勞動基準法修正第54條條文於113年7月15日經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三讀通過。修正重點係對年滿65歲之勞工,如經勞資雙方同意,雇主仍可繼續僱用其從事工作。本法修正施行後,期能提高中高齡人力資源之運用。 法案內容詳立法院法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