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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增訂並修正部分條文        消防法增訂並修正部分條文於113年11月12日經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8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次修正重點為增訂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強化消防員職安保障;強化吹哨者機制,擴大危險物品場所揭弊者範圍以鼓勵檢舉不法;為強化消防人員資訊權行使,消防指揮人員搶救工廠、儲存化學品之倉庫或儲存場所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實驗室或倉庫火災時,其管理權人應提供該場所化學品之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
       本法修正施行後,有助於強化國人生命及財產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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