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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第29條及第33條條文於113年12月31日經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三讀通過。修法重點為辦理全國運動業務,促進全民運動,發展運動之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行政院增設二級機關運動部,爰調整行政院設部之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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