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於114年1月7日經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三讀通過。
本次制定重點係揭示全民運動署設立之目的及隸屬關係、規範權限職掌、律定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任用編制事項,以明確設立專責組織之法源依據,俾利發展全民運動文化。
本法立法施行後,可落實推動「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之核心目標,以提升規律運動人口,增強國民體能及健康,打造健康活力臺灣。
本次制定重點係揭示全民運動署設立之目的及隸屬關係、規範權限職掌、律定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任用編制事項,以明確設立專責組織之法源依據,俾利發展全民運動文化。
本法立法施行後,可落實推動「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之核心目標,以提升規律運動人口,增強國民體能及健康,打造健康活力臺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