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人工智慧基本法
人工智慧基本法於114年12月23日經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法制定重點,包括明定人工智慧定義、主管機關、研發應用與風險控管之基本原則、成立特別委員會等規定,並明定政府應積極推動研發應用與基礎建設、辦理相關優惠措施、促進個資保護與勞工權益保障,並於本法施行後2年內完成相關法規及行政措施之檢討改進等。
本法制定後,將有助於確立我國推動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發展之方向,建構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之良善運作環境,期使我國人工智慧發展兼顧創新、人權與風險控管,進而提升國際競爭力。
本法制定後,將有助於確立我國推動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發展之方向,建構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之良善運作環境,期使我國人工智慧發展兼顧創新、人權與風險控管,進而提升國際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