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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青年基本法     青年基本法於114年12月26日經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法制定重點包括:1.明確青年年齡定義(18歲以上35歲以下之國民),並確保青年政策適用範圍之彈性;2.積極促進18歲公民權,強化青年公共參與;3.保障青年各種權益,全面向支持青年發展;4.每4年擬訂青年政策白皮書,作為施政依據;5.設置青年事務發展會報,強化跨部會與地方治理;6.設置百億青年發展基金,辦理青年發展相關事項。    
    本法施行後,將透過制度化、整合性之規範,推動「青年主流化」,讓各項政策、法規與計畫均能納入青年觀點;並持續結合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力量,共同完善青年相關政策,協助青年自我實現、穩健成長,並與其他世代共同促進社會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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