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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衛生法修正部分條文 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15年8月21日經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3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法修正重點,包括明確規範學校衛生委員會成員之專業領域、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並積極推動月經教育、強化聽力保健宣導與衛教機制、深化心理健康教育與校園支持、規範成癮物品與行為管理,以及配合菸害防制法明定新興菸品之防制等。
本法修正後,有助於學校因應數位時代與社會變遷所帶來之衝擊,營造友善、健康之校園環境,以完善校園安全防護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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